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校青年团员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持续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成效,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并鼓励我校广大青年为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青春力量。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2023”年“五四”到来之际,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星级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工作安排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由学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请有意愿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的支部或个人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相应申报材料发至组织部邮箱:lwxyzuzhibu@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名字+奖项名称。
请各班团支书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各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发至组织部邮箱:lwxyzuzhibu@163.com,邮件主题:XX级XX专业XX班评优材料,文件名:名字+奖项名称。
2、“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艺术之星评选由学院学生会负责实施:
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点前发送至邮箱:3291957533@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名字+奖项名称。
3、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由学院团委志工部负责实施:
请符合条件有意愿申报志愿者先进个人、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同学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相应申报材料发至邮箱:3562509547@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名字+奖项名称。
4、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由学院团委社团部负责实施。具体要求根据校团委相关安排进行。
以上申请表纸质版请于3月20日17点前工作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4104A学生工作办公室。对于五四之星相关评选除开纸质版的申请表外,还需要打印相对应的纸质版证明材料。
对于成绩、青年大学习、志愿时长等情况有要求的奖项需提交相关电子证明,与申请表附在同一文件夹中。材料缺失或有造假将不予认定。
三、名额分配
1、优秀共青团员45名、优秀共青团干部42名从各支部及学生组织中推荐产生,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各1名,由推荐成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青年自行报名,学院择优推荐,具体名额详情见附件3。
2、红旗团支部候选组织1个,由各支部自行报名,学院择优推荐,推荐团支部书记即十佳团支部书记候选人。
3、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9名,由团员青年自行报名,学院择优推荐。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1名,由推荐成为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团员青年自行报名,学院择优推荐。
4、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根据社团星级评定结果择优推荐。
四、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二)各支部、学生组织要将评优工作中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将推选工作与提升组织力相结合,广泛宣传到基层组织,以组织生活的方式按程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开展推选工作,评选结果需在支部、部门进行公示。
(三)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学院的评选。
(四)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候选人没有评上“十佳”的,授予“提名奖”。被推荐为“十佳”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
(五)“五四”之星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校级学生组织不单独推荐。
五、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笃实求真、矢志奋斗,为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型城市大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学院团委组织部及各实施组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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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